第四十七章 买房(1 / 2)

申城。

“哥,你不多留几天?”

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,小腿一荡一荡地坐在沙发上,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大哥,她的脸上不免露出几分不舍之色。

虽然大哥远在敕勒川那边,但少女依然记得小时候,哥哥对她有多好。

而今,他们兄妹之间可谓是聚少离多,一年到头,也见不了几次面,就这,还是这两年的变化。

几年前,她们一家人几年也见不上一次。

“不了,那边还有事。”

李杰笑了笑,转而道:“再说了,我前两天不是和你说了嘛,再过几年,等那边的事上了正轨,我就回来了。”

“嘁。”

少女噘着嘴,脸上摆满了不信。

“谁知道你会不会回来?”

“要我说啊,哥,趁着知青回城的风,你就该回来了。”

“我提醒你一句,你可是家中的独子,嫂子也是家中的独女,现在,妈,还有秦伯伯、秦伯母,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。”

“是,是。”

听着少女的唠叨,李杰呵呵一笑。

“我都知道了,这话,你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。”

“等那边的事,处理好了,我肯定回来。”

几年前,李杰定下的计划的是留在那边,但现在的情况,又有了几分变化。

去年,秦母被检查出来患有糖尿病。

以当下的医疗环境,糖尿病的特效药暂时还未被引入,所以,这个病,更多要靠调养。

如此一来,搬到敕勒川的计划,自然流产了。

毕竟,那边的医疗条件,不比申城。

秦母去不了,秦父肯定要留在申城,好好照顾老伴,他们一不去,高母也就懒得去了。

因此,李杰和秦楠商议了一下,最终决定改变计划,两三年之后,他们就准备返回申城。

另外,到了那会,家里的孩子正好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。

“英华!”

“别在那打扰你哥。”

这时,高母从门外走进了屋子,板着脸赶走了女儿。

小丫头,一天天的给儿子灌迷魂汤,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。

其实,站在高母的角度,她虽然想儿子,但儿子在那边做的事,更让她感到欣慰。

如果儿子和儿媳妇不回来,她也不会多说什么。

一切都看孩子自己的想法。

当然。

如果儿子和儿媳妇选择回来,她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同。

等到高英华离开了屋子,高母踱步来到李杰面前,低声道。

“志华,你跟我老实说,那个钱是怎么来的?”

“你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吧?”

看着高母一脸忧心的样子,李杰无奈道。

“妈,你放心吧,那个钱,都是正儿八经来的。”

“肖健,你还记得吗?”

一听到这个名字,高母连连点头,虽然这几年肖健上门的次数少了,但逢年过节,还是会托人送东西。

“我跟他,一起做了点生意。”

时间进入了八十年代,肖健的事,也不用藏着掖着了,于是,李杰稍微和高母透露一点,也没什么关系。

“妈,你也知道,我经常要去花都。”

“花都那边更靠南一点,开放的氛围更浓厚。”

“就说喇叭裤吧,这东西,最早就是花都那边流行起来的,然后慢慢传到了咱们这边。”

“我和肖健的关系,你也清楚,我找了个门路,让他帮忙倒倒货,从花都拿货,然后再到咱们这边卖。”

“那这钱,也未免太多了?”

“个体户能挣那么多钱?”

显然,高母的心中仍然留有疑虑,毕竟,那个账户里的钱太多了,足足有五千块。

太吓人了。

半个万元户啊!

高母这辈子也没有见过那么多钱,再说了,在他的观念里,个体户也不可能挣那么多钱。

“妈,您老就放心吧。”

李杰微微一笑:“那个钱,绝对干净。”

“这样吧,换一个说法,如果那钱不干净,我能存到银行里吗?”

“您说,是不是这个理?”

高母再次确认道:“真的?”